近期,杭州一位阿姨的装修维权案例引发家装行业广泛关注。夏阿姨看中装修公司 “装修送家具” 的宣传,签下总价 10 万元的装修合同。可合同落地之后,装修公司却告知,想要拿到宣传里的家具,需要再额外缴纳 3 万元费用。商家给出的解释是,广告里的家具赠送属于特定套餐福利,夏阿姨签署的 10 万元套餐并不包含该福利。口头宣传和合同文本出现巨大出入,双方就此产生激烈矛盾,也揭开家装市场里 “套餐赠送” 营销话术背后的行业乱象。

这类纠纷并不是个例。在家装行业,“全包套餐”“签单送全屋家具”“零增项拎包入住” 等宣传口号,已经成为装修企业吸引客户的常用手段。很多消费者,尤其是中老年业主,很容易被广告中打包优惠、赠送福利吸引,认为一次性支付套餐总价,就能完成全部装修,省去挑选家具的麻烦。但在实际签约环节,商家会把赠送条件、产品范围、规格限制等关键信息,藏在宣传单小字、合同附加条款中,销售人员口头介绍时刻意弱化限制条件,等合同签订、定金交付之后,再抛出额外收费项目。
从本次杭州案例来看,争议核心在于口头营销承诺是否具备合同效力。按照消费相关法规,商家对外宣传的内容,属于对消费者的要约,不能随意与合同内容相悖。但现实中大量装修合同会增加 “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无效,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” 的格式条款。一旦签署这份合同,消费者想要举证商家虚假宣传,难度会大幅提升。很多业主签约前没有仔细通读全部条款,只听信销售口头讲解,等到施工阶段才发现,赠送家具仅限特定尺寸、特定款式,超出部分加价;或是赠送名额需要满足额外消费条件,不满足则家具不能免费领取。
纵观近年各地家装投诉数据,套餐类装修的投诉量长期居高不下,隐形增项、宣传承诺无法兑现是两大主要投诉类型。除了家具赠送套路,还有不少类似营销陷阱:宣称全屋定制套餐,赠送柜体仅限固定面积,超出面积高价计费;样板间展示全套品牌建材,实际施工时更换为低价替代款;套餐不含水电改造、墙面找平、门窗开孔等基础项目,开工后单独加价。这类套路普遍采用 “低价引流签约,后期增项赚钱” 的模式,前期报价看着性价比很高,最终落地总价往往高出预算不少。
面对层出不穷的套餐营销套路,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、签订装修合同时,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核查流程。首先,不要仅凭广告、短视频、销售口头介绍就下定,宣传里承诺赠送的家具、建材、家电,必须全部落实到书面合同,写清楚产品品牌、型号、数量、规格,标注清楚是否免费,有无附加条件。其次,仔细阅读合同全部文字,不要忽略补充协议、备注小字,重点查看增项收费标准、口头承诺效力、违约赔付条款。对于商家口头承诺的福利,可以进行录音留存,作为后续维权证据。
另外,在交付款项上,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预付款,建议按照施工节点分期付款,约定每阶段验收合格之后再支付对应工程款,以此约束装修公司施工质量。如果遇到商家虚假宣传、强制增收额外费用,双方协商无果时,消费者可以整理合同、宣传资料、沟通记录,向市场监管部门、12315 平台提交投诉,也可以通过调解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对于家装行业而言,这类套餐纠纷也给行业敲响警钟。依靠模糊话术、夸大赠送福利来吸引客户,短期能够获取订单,但会持续消耗消费者信任。行业想要良性发展,企业需要做到明码标价,清晰区分套餐内包含项目、可选增值项目,不使用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话术,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消费矛盾。监管层面也持续加大对家装虚假宣传、霸王格式条款的整治力度,规范装修套餐营销行为,减少家装隐形消费乱象。
装修属于大额消费,一旦踩坑,不仅产生经济损失,还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维权。杭州这起装修纠纷案例,也给广大准备装修的业主提醒:家装没有 “天上掉馅饼” 的福利,面对 “打包赠送” 的套餐宣传,一定要保持理性,分清营销话术和合同约定,守住签约审核这道关键防线,从源头规避装修隐形消费风险。